本报讯(记者邓君 通讯员郑常青)广东省清远市的小鹏与小张(均为化名),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帮助充当“工具人”。近日,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释法说理,两人主动认罪认罚并退赔受害人损失,最终收到受害人黄女士出具的谅解书。
小鹏和小张受“高薪兼职”诱惑,按对方指示,架设GOIP设备,供对方远程连接拨打电话。其间,他们已察觉对方是诈骗人员,但因高额佣金仍未停止。茂名市的黄女士接到自称网购平台客服电话,在诈骗分子以注销网贷账号为由的诱导下,被骗2.9万余元。不久,小鹏、小张涉案被警方抓获。
案件移交至清城区检察院后,检察官向二人释法说理,讲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主动退赔的从宽处理政策,二人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。经与公安部门协作,黄女士到清城区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见面,收到赔偿款并出具了谅解书。
承办检察官指出,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帮助,即便只是充当“工具人”,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,群众应增强法治意识,避免陷入诈骗犯罪泥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