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遭受巨大变故打击的家庭,四名未成年的孩子……
司法救助送暖入心
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检察院检察长何文(右三)及该院干警在发放司法救助金后,详细了解申请人近期生产生活状况。本报通讯员达桑摄
“我们家虽然遭遇了不幸,但大家没有放弃我们,给了我孙子、孙女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。”近日,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检察院举行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,收到救助金的孩子爷爷哽咽着说。
当记者问起这起司法救助的缘由时,该院检察长何文也不由叹气。“2024年4月,被告人次某用刀多次捅刺自己的妻子,造成其死亡。一夜间,家庭发生了巨大变故。两人4名还没成年的孩子被迫面临这一切,生活也陷入困难。”
“很揪心,他们本该无忧无虑。”何文说,4名未成年人年龄最小的不满2个月,最大的也才刚满10周岁。目前由他们的爷爷奶奶和叔叔共同监护抚养,但老人年事已高,自身生活也很不便,一家人的收入来源仅靠叔叔放牧维持。
了解这一情况后,南木林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及时开展调查核实、组织听证等相关工作。为争取更多的救助金额,该院还向日喀则市检察院、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逐级汇报案情并提请同步开展联合救助。
孩子的成长之路还很长,如何确保司法救助金有计划使用呢?为此,南木林县检察院与4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、所在村委会、乡政府三方共同签订了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,确保资金用到实处。
“协调县民政局为他们给予社会救助,落实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92元,直至年满18周岁;联合县群团工作部党支部开展党员爱心捐赠,送去价值5000余元的学习、生活物资。此外,我们也定期开展司法救助回访,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、生活状况。”何文介绍,他们还努力推动构建“司法+社会”的多元救助模式,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多次开展实地走访和专题商讨,在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成长所需的基础上,对4名未成年人开展多元化、深层次、全方位的救助帮扶,综合保障他们健康成长。
“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,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,需要将‘应救即救’‘应救尽救’的理念贯彻到底。”何文表示。据了解,2024年,西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不断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,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83件230人,发放救助金519万元。
“马上就到春节和藏历新年了,希望你们安心过个好年,一切都会好起来的,有什么困难随时和我们联系……”送孩子爷爷离开检察院大门时,何文还在不停地嘱咐其照顾好孙子孙女的同时,也要保重好身体。
(本报记者张超 通讯员刘世敏)